一 、编制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绿色编制工作,
三 、重庆知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二、乡建经开区 、关于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编制两江新区、建筑节能建筑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绿色指导思想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重庆知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高新区 、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基本原则 、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规划目标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万盛经开区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其中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
